机场物理围界改造新要求

机场物理围界改造新要求:

a) 钢筋直径为5 mm;

b) 相邻横筋中心距不大于100 mm,左右中心距不大于50 mm;

c) 两支撑柱中心距不大于3 m,支撑柱牢固;

d) 边框采用小边不小于5 mm的角钢,且与支撑柱连接牢固;上下边框之间有加强肋或采取其他加强措施;

e) 下部地面砌砖石或水泥混凝土地梁,地梁与支撑柱联接牢固,其截面尺寸不小于240 mm×300 mm;

f) 竖筋下端距地梁或地面距离不大于30 mm,围栏上部建有防攀越结构;

g) 具备Ⅱ类仪表着陆系统的机场围栏,距地面1 m高处设密集型栅网;

h) 在水中或跨排水沟修建的围栏段采取防钻保护措施;

i) 机场物理围界金属部分进行除锈、防腐处理,防腐年限不少于8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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